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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注册不通过的十三大原因

2020-02-21 21:15:18

近日,住建部公示了关于2017年第三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其中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共计107名。四库一平台自上线以来, 已经真正开始发挥其作用,除了打击了一批挂靠人员之外,此次关于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的审查过程中,社保方面的相关要求占据此次不通过的一大原因,社保被纳入审查范围之内,也表明审查体系在四库一平台启动之下更加精细化和严格。今天360建筑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监理工程师注册不通过的十三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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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非申请单位劳动合同,非申请单位社保

  2 .社保不合格

  3 .社保不合格(辨别不了缴纳单位)

  4 .社保清单不清晰

  5 .未提供社保清单

  (以上几点不通过原因都跟社保方面有关)

  6 .职称证待核实

  7 .与考试库信息不符

  8 .一人到两个以上单位注册

  9 .学历为中专

  10. 姓名填写有误,性别填写有误

  11 .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12 .所学专业非工程类

  13 .身份证原件与考试原价不符

  审核意见原文如下: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2004]第278号),现将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的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21日。

  如对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接收、确认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咨询监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包括违法违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不予注册的情况)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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