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建筑企业资质进行改革用意何在?
2017-04-20 12:48:4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最近出台的各项政策导向都是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方向,对现有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个人执业大势所趋不可逆转,那么此举的用意何在,是在打击证书挂靠市场吗?
工程建设是社会性很强的活动,工程建设过程及建成的工程本身,都与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而工程建设又是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只有具 备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才能遵照工程建设客观规律,建成安全可靠的工程。因此,世界各国在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也都设立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决定了要从管企业转变为管个人
几十年来,在市场准入方面,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执业人员实行间接管理模式,即政府只管企业,个人的执业活动则由企业进行监管。政 府根据企业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装备的水平、财力及以往业绩来认定其业务能力和水平,核实其资质等级,企业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对于企 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将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则依法予以惩处。至于个人的执业能力、水平及执业责任的追究,则全由企业负责。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管理制度无疑是社会成本很低并行之有效的好制度。虽然具体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是每一个具体的人,真正决定工程质量、安全的是从事该工 程建设活动的个人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而此时政府也未对这些个人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活动进行管理。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政企不分,企业对员工的子弟 上学、住房分配、职称评定、结婚申请、工资福利和工作调动等都拥有实际的同意权或决定权,因此,每一个员工的切身利益都依赖于企业,再加上计划经济体制下 企业员工相对固定,人员流动很少,所以企业对每个员工的管理与责任追究是十分有效、非常到位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也一定会根据员工的能力分派任务,对 其执业活动严加管理,而每个员工也会对企业安排的工作尽职尽责、认真完成,否则一定会受到企业责罚,损害自身利益。所以说,在这种制度下,每个从事建设工 程活动的人都会受到严格有效的监管。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确实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好制度。
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员工流动频繁,企业要靠福利待遇来吸引员工,其对员工的约束力已微乎其微。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已完全不适应,此时仍实行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一是企业资质高低不能代表业务能力
前面已说过,企业只是一个组织,它不能真正去建造工程,完成工程项目业务能力、水平是由具体从事该工程项目的个人能力和水平决定的。由于挂靠及人员流动等原 因,一个企业在申报资质时技术人员数量足够,但实际技术人员欠缺,无能力强、水平高的人员来承担工程项目;即使一个企业技术人员充足,但其派往一个具体工 程项目上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也可能是能力不强、水平不高的人。企业资质等级高并不能说明完成某个具体工程项目的业务能力就强、水平就高。
二是从业人员监控不力
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下政府只管企业,个人执业行为的监管全部交给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已变得十分松散,企业对员工的约束力只能靠经济 利益。所以,对具体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个人行为的监管将十分无力,责任追究往往也难落实。一些人为了获取自身的更大利益,很容易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偷 工减料等违法行为,使工程质量、安全受到很大威胁。
三是资质管理导致了市场混乱
企业资质等级成了业务能力、水平的代名词和投标资格认定的唯一评判标准,企业资质因此很容易成为“商品”。无资质、低资质的就花钱挂靠,有资质的则出借资质 牟利,这几乎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虽三令五申加以禁止,但这种现象却愈演愈烈,不能不说这正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采用单位资质管理制度这种不合理的规定所决 定了的。
纵观世界,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几乎都不采用单位资质管理制度,而是由政府对执业个人直接进行监管,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在建 筑市场准入管理上,我们也必然要转到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上来。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单位资质管理制度,一下完全放弃,马上实行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 度,会引起社会的不适应,必须要有一个过渡期。因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方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市场准入 制度的改革的意见是正确的。
我们期盼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能尽快出台更为具体、更具实际操作性的规定、办法,加快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准入制度的改 革,尽量缩短过渡期,真正实行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给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