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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二级建造师互认,利好二级建造师挂靠吗?

标签: 二级建造师

2021-09-16 16:16:58

二级建造师原先是各个省份自行组织考试,发放证书,相关数据与建设部共享即可。因为各地的考试难道,通过率不同,不同地区的同一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挂靠价格也不同。江浙沪三地原先的二级建造师挂靠价格差异也比较大,其中上海的价格最高,浙江次之,江苏的二级建造师挂靠价格最低,同个专业上海是江苏的挂靠价格3倍以上。不过这个因地区导致的挂靠价格差异将随着三地互认证书而消失,这对价格地的江苏是是利好,对于一直挂靠价格高的上海来说就可能因为其他地区证书的涌入而价格大幅度下降。

目前江浙沪三地都陆续发文,明确三地的二级建造师在特定地区互认的操作办法。为三地乃至全国二级建造师挂靠通用奠定了基础。

江浙沪二级建造师互认,利好二级建造师挂靠吗?

上海市关于江浙沪三地二级建造师互认的通知

2020年,上海市人社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的通知,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通知要求:


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沪苏浙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发放地注册的,可随所在企业经示范区属地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执业。

本办法实施后,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由沪苏浙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取得的证书可在示范区内任一省级主管部门作为注册、执业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在沪苏浙取得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到示范区工作,且符合国家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不再进行复审、复评或确认,可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持原职称证书进行申报。示范区内专业技术人才可在沪苏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学时在示范区内均有效。


2021年6月24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二级建造师在本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自即日起实施。通知中明确:在浙江省及江苏省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可在本市示范区内企业申请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及注销注册。

通知中说明了2种情况二建证书将被自动注销!

1、《通知》内所述示范区内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在青浦区的企业,一旦企业工商注册地发生变化的,企业内所有跨区域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都将被自动注销。

2、凡是在示范区内跨区域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不再示范区内企业就职的,其二级建造师证书将被自动注销。

 

江苏省关于江浙沪三地二级建造师互认的通知

继上海市住建委发布通知明确苏浙两地二级建造师可以在上海市示范区注册,近日,江苏也发文了。

9月10日,江苏建设人才网发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二级建造师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公告明确:在上海市、浙江省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人员可在我省示范区(苏州市吴江区)内企业申请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及注销注册。企业工商注册地变更到示范区以外的,企业内通过跨区域互认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予以注销。在我省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已注册人员,在办理注销注册后,可在上海市、浙江省示范区申请注册。取得上海市、浙江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未在上海市、浙江省注册的人员,在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在满足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后,可在我省示范区内企业申请初始注册;已在上海市、浙江省注册的人员,须先将原注册注销后,再在我省示范区企业进行初始注册。注册证书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系统自动注销。

同时,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的《2021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发布通告》中再次明确:

关于长三角互认注册。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江苏、浙江和上海两省一市的二级建造师互认注册工作仅限于在示范区内(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上海市青浦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其他地区暂不执行。如需咨询注册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相关注册部门。

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其中,青浦676平方公里,吴江1092平方公里,嘉善506平方公里。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为660平方公里,行政区域包括金泽、朱家角、黎里、西塘和姚庄。

浙江省关于江浙沪三地二级建造师互认的通知

江苏和上海都已发文,明确江浙/浙沪二建可到上海/江苏部分区域注册使用,浙江虽然目前还没有像上海、江苏一样明确发文。不过此前浙江省人社厅提到“2021年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原则上按照卷面总分的60%划定合格标准”。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获悉,2021年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原则上按照卷面总分的60%划定合格标准,对年度考试成绩波动较大的科目,由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合格标准。

网友提问:浙江省2021年二建公路实务分数线怎么划分?和往年考试有变动吗?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示范区执委会发[2021]10号),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原则上按照卷面总分的60%划定合格标准,对年度考试成绩波动较大的科目,由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合格标准。由于2021年度考试尚未实施,具体要根据考试情况划定。

网友提问二建分数线问题

一直以来,全国各省市二建考试都是不同的,基本上二级建造师只能省内执业,而互通之后,将会大大提升三省市人才流动和市场活跃度,对推动二级建造师全国范围执业具有重大意义。不过对二级建造师挂靠价格比较高的地区或许不是什么利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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