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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挂靠项目经理注意:不按施工方案施工停止执业

2020-02-23 09:45:05

施工安全重于泰山,而且2017年开年以来,建筑施工事故频发,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住建部三令五申,要求施工单位注重安全生产,之前提出了要严惩事故发生的相关人员和企业,现在又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未按专项方案施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而且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这个政策大多数项目经理并没在意,特别是由二级建造师挂靠的项目经理更是没有放在心上,360挂靠网为你详细解读这一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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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安全事故责任

住建部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危大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而且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挂靠或其委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挂靠必须对危大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之前夜间施工出现事故,监理被严格处罚的事情,现在不仅监理,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对危大工程进行检查,如果出现问题,将会面临严重惩罚。

二、安全违法将严肃处理

对于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或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立即责令整改,依法实施责令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执业及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住建部也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资质资格从严处罚,并对查处情况予以公开曝光。这种对企业和个人的信誉都有很大影响,并且会直接影响到企业资质的申报问题。

所以各位工程人小伙伴,一定要注意施工安全,做好人员管理,不要因为赶工等问题发生意外,不然真的是得不偿失。尤其各位项目经理,现在要求现场带班,最好要做到一部分要求内容,毕竟出了事可就面临着停止执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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