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住建部官网公布了第二十七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中,出现了一些很少见的(或者说奇葩的)被拒绝的理由,将其中一些挑选了出来,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住建部不通过注册的“奇葩理由”(见下图):
“奇葩理由1”:申请人申诉与注册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想必这是申请人因为和公司闹矛盾离职不愿意公开?又或者说因为价格没谈妥主动去曝光了?导致鱼死网破,自己主动去举报自己的。
“奇葩理由2”:申请表所填毕业院校不符合报考条件
专业不符?如果是这样的话因为直接填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又何必那么绕。和人家学校有什么关系。
“奇葩理由3”:专业部委意见:[资格证复印件与申请表信息不一致]
这个是什么鬼?难道代报名用假证了,然后用真的证去注册不了?又或者说两个证件信息有出入?年限作假?专业作假?
最后给大家看看常见一级建造师被拒绝注册的情况。
一级建造师不予注册的11种理由
1、假身份证或身份证超过有效期;
2、假毕业证或学历为中专及以下;
3、工作年限不够;
4、无社保或社保清单不合格(临时工、挂靠等均不予注册);
5、一人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注册;
6、专业非工程类或经济类;
7、一人在同一个单位已有其它的注册证(如造价师、监理师、建筑师、结构师等)也不予注册;
8、网上无电子申报信息;
9、不符合免试两门条件而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
10、执业资格证姓名与身份证不符;
11、不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