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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18

资质代办信息
详细说明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其中 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 (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 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 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且专业齐 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4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46.2.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1 项技术装备: (1)2000 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 配套的工程码头; (4)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要求的 200 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400 吨以上固定式起重 船; (5)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要求的 50 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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