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剑河县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级资质代办

发布时间:2017-11-16

资质代办信息
详细说明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诚企推荐更多>>
客服电话:18255147301(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