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4日,住建部公布了《注册建造师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曾有这样一条规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规定。虽说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是很多人看到了二级建造师即将全国通用的曙光。
二级建造师按规定是全国统一大纲,有各个省组织命题考试,注册,发证报建筑部备案。正因为如此,各个省的考试规则,难度不同,造成了全国各地的二级建造师含金量不同。从证书挂靠的角度来说,上海二级建造师挂靠价格是江苏省同一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挂靠价格要高好几倍。
所以,如果这条规定如果要付诸实施,可以说意义非凡。2017年7月至今,已经接近三年时间了,这条规定到底有木有实施?
360建筑网咨询的各个省建造师注册管理部分,得到的答案是目前,能够允许外省二级建造师到本省注册的只有福建省和西藏自治区。福建省在2017年11月,福建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提升个人执业注册行政服务效能的通知》,就率先明确了“外省二级建造师入闽注册”操作规程。紧接着2018年,西藏与陕西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上达成了合作意向,西藏允许在陕西省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入藏注册执业。除此之外,全国其他省份均不允许外省二级建造师挂靠注册。
360建筑网认为,由于历史形成的众多问题,想要实现二级建造师全国通用,还存在许多问题。二级建造师想要实现跨省注册,仍重道远。